意定监护与遗嘱监护的区别,意定监护的注意事项
意定监护与遗嘱监护的区别
意定监护与遗嘱监护的区别体现在下列方面:
1.性质不同
(资料图)
遗嘱监护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,从性质上均属于单方法律行为。而意定监护从性质上属于双方法律行为。
2.生效时间不同
遗嘱监护是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要件。意定监护协议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,当事人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同时,一般还要签订管理财产或者处理相关事务的授权委托书。
3.受益主体不同
遗嘱的受益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。意定监护协议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。
4.功能不同
遗嘱的功能是为了预防法定继承人之间因为争夺遗产而出现纠纷。意定监护的功能在于保障当事人在世时的生活质量、医疗救治、晚年赡养及死亡后的丧葬事宜。
二、意定监护的注意事项
意定监护需要注意如下事项:
1.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。意定监护涉及到被监护人将来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,非常重要,为确保有据可查,减少纠纷,因此必须以书面形式设立。
2.意定监护协议必须要在行为人意志清晰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,当行为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,意定监护人才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法律行为。
3.意定监护效力优于法定监护,且意定监护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等利益,其可以由被监护人的继承人之外的亲友、组织担任,所以意定监护不影响法定继承。
三、意定监护的适用范围
意定监护适用于如下范围:
1.近亲属。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2.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。这部分人群主要指当事人近亲属以外的远亲或者朋友。
3.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。找法网提醒,通常来讲,只要具备监护能力的组织,就有权成为监护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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